同时为了避免因为授权商业公司的权力集中在国家和省级官府机构,导致商业公司数量稀缺,周琅继续下放权力,规定县级官府也拥有批准成立商业公司的权力又为了打击商业公司过于依赖政府授权,废纸了商业公司的特许权限制,只要在经营期间,没有犯罪,没有偷税漏税,那么所有的授权可以自动延期。
本来就有大把商人挤破头想组建自己的商业公司,这一次权力下放,瞬间让全国数万个县都拥有了成立商业公司的权力,大大增加了商业公司的数量。周琅还废除了垄断特权,过去一个省只能批准一个垄断性公司,比如山西矿业公司,只能有一家,别的公司就不能在山西采矿,现在则不再限制数量,政府可以授权多家公司。
这些措施都让商业公司在中国成几何倍增加,短短几年时间,新成立的商业公司数量达到了十万家以上。如此庞大的公司数量,比如有良莠不齐的现象,大大影响了商业公司的总体信誉,但投资者也开始更看重公司的业绩,而不再认为投资商业公司是一种稳赚不赔的买卖了。
结果是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官方性质越来越淡。可社会风气,依然对公司比较宽容,对商人比较歧视。这无可避免,后世尚且如此,比如两个人走出去,一个说自己是开公司的,另一个说自己是开网店的,有的网店可能获利丰厚,而公司则负债累累,可大家初听之下,第一感受就是开公司的那个人很高大上,开网店的很低级。经历过改革开放,十亿人民八亿商时代的中国尚且如此,更何况这个时代呢。
最近十年,通过普遍建立商业公司的办法,中国的商业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发展了起来。
但是激烈竞争之后,许多大型公司,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自己的业务,规模庞大。让政府对他们都不敢小觑,比如动辄牵扯百万河工生计的运河公司,铁路公司等大公司,政府想动他们都得掂量掂量。这也算是商业开始抗衡政治的标志,也只有这种超大型公司,才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权力,在跟一个十分强势的政府互动中不至于过于被动。
这让周琅不由的联想到,是不是因为这种原因,政治程度比较高的东方社会,如果要进入商业社会,财阀化是不可避免的?日本、韩国都是在财阀推动下步入商业社会的。
不过这不重要,财阀式的也好,金融资本垄断式的也罢,自由商业式的也无所谓,只要达到目的就行。
周琅更看重的,是随着商业的快速发展,一个因商业而获利的阶层开始出现。这个阶层极有过去的豪商大贾,也有良田千顷的地主豪族,还有俸禄丰厚的高官显贵,周琅认为,这样的人越多越好,这些人关乎自己商业改革的成败。
商鞅变法为什么成功了,王安石变法为什么失败了,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商鞅变法打造出了一个既得利益集团,而王安石变法虽然跟商鞅变法一样,损害了大量旧权贵的力量,但却没能培养出一个既得利益集团。
商鞅变法是即打击了旧的贵族势力,又培植出了一大批因为军功受爵而获利的新权贵势力。
王安石变法损害了商人、地主和农民的利益,目的只是增加国家的财政和军事力量,目的十分的无私,可人是有私心的。商人不愿意接收国家强制进行收购、运销的均输法,地主不愿意接受杜绝他们通过向农民放贷而获利的青苗法,农民也不想接受有可能让他们当兵的保甲法。
王安石没有培养任何一个既得利益集团的想法,他一心为公所以他失败了。商鞅代表的法家,坚持人性本恶,反而成功了,这不得不说是人类道德的一个挑战。就好像吃大锅饭的时候,明明只要大家都肯努力干活,不至于挨饿。但分了田之后,同样的土地上,不但交给国家的粮食比以前更多了,老百姓家的余粮也更多了,人性本私啊!